除下述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子公司外,青岛啤酒集团内其他于中国成立及营运的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子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享受的税收优惠 税收批文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营销公司 22% 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务优惠 国发[2007]39号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投资公司 22% 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务优惠 国发[2007]39号
深圳青岛啤酒朝日公司 22% 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务优惠 国发[2007]39号
青岛啤酒(厦门)公司 22% 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务优惠 国发[2007]39号
厦门青岛啤酒东南营销公司 22% 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务优惠 国发[2007]39号
青岛啤酒榆林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一年 榆开国税函[2008]1号
青岛啤酒(长沙)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二年 宁乡国税减免字[2008]14号
青岛啤酒(福州)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二年 榕国税直函[2007]68号
青岛啤酒上海松江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三年 沪地税松外[2007]30号
南宁青岛啤酒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一年 南国外税发[1996]95号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一年 尚未取得税收批文
北京青岛啤酒三环公司 12.5% 两免三减半减半第一年 尚未取得税收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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